《威海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根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总结前期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课后服务延伸到初中学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提出了总体要求。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提升广大家长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二部分提出了工作目标。提出2021年6月底前,进一步提升小学课后服务水平,启动初中课后服务工作。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中小学生全面保障。

第三部分提出了组织实施。一是保证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小学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初中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8:00。二是丰富服务内容,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内容,可以组织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自主阅读、科普活动、社团活动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禁止讲授新课、集中上课或集体补课。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三是完善服务形式,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要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告知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完善师资、内容、方式、安全、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可聘请退休教师、社会志愿者和家长志愿者,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资质齐全、行为规范、信誉度高的艺术、体育、科技等综合素质类培训机构在课后服务时间进入学校提供有关服务。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各区市、各学校要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内容、质量规范和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防范风险隐患。落实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配齐配足服务教师,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的看护责任。对引进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要加强对引进环节、服务质量及内容的监管,严禁夹带商业活动。要成立由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退出学校。

第四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履职。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要参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8〕11号),按照每生每小时2至4元的标准,落实小学、初中阶段课后服务经费,纳入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三是完善教职工激励,在参与课后服务给予收入奖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将各区市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管委)教育履职评价、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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