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评选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发〔2020〕12号),大力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制定了《聊城市新兴支柱企业评选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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