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技〔2021〕211号)(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和指导有关企业填报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申报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必须同时满足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一是判定是否属于山东省重点产业链企业,对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通知文件(附件2);二是判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需审查2019、2020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研发费审计情况或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三是研发一线全职工作的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二、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8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汇总表(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PDF及Word版汇总刻录光盘)连同推荐函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密材料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潇彬 85911216
电子邮箱:gxjkjc@qd.shandong.cn
邮寄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公布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及“链主”企业名单的通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技〔202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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