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续航里程开始实行新的标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而此前则需要在50公里以上就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数值相比之前下降了,但是测试方法更严格了。
早在今年5月13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续航里程进行了调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
此外,按照此前发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中所明确的,今年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按GB/T1923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进行测定。可外接充电及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按GB/T1975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进行测定。2025年之前,传统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试验工况将由NEDC切换为WLTC。
按照《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32694-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9753-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18386.1-2021)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以下简称第172号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如下调整: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时,Y=0.0112×m+0.4;1000kg1600时,Y=0.0048×m+8.60。
对于新规的实施,有网友认为,新规有可能会影响新车的技术规格,到时候厂家可能会将纯电续航调整到刚好达到43公里。此外,也有网友对于新规有更多期待,并表示,“希望纯电动车的测试里程也能够切换为新的测试方法。”更严格的续航里程测试方法无疑将会让新车的续航里程更加精准,进而提升用户的应用效率,也有利于提升新能源车的普及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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