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9月9日,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76号),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县财政局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拟定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要求,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县财政局牵头起草了《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送审稿)》,多次征求了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通过了县司法局合规性审查,并经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送审稿)》共分9个部分、25条。

(一)关于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主要是针对支持引进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效运行、高端研发机构等制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明确了补助档次和标准。

(二)关于扶持产业技术创新。主要是针对支持承担或参与市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参与国家或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关于发展大数据智能化。主要是针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经济贡献值和绩效情况进行奖补。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根据设备和软件投资额为基准,给予补助。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工业互联网平台。

(四)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主要是针对农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奖补政策,支持企业创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引进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加快建设“1+N”产地仓果品物流新体系和农林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五)关于加大科技金融支撑。主要是支持组建科技创新投资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科技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具体激励保障政策按照《巫山县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扶持办法》(巫山府办发〔2017〕168号)执行。支持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贷款。

(六)关于增强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商标专利资助奖励。支持商标专利资助奖励,具体事项按照《巫山县商标专利资助奖励办法》(巫山府发〔2020〕17号)执行。

(七)关于鼓励科技人才集聚。主要是支持实施人才强县行动计划,激励保障措施主要按照《巫山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巫山委办发〔2017〕6号)执行。支持实施科技人才安居保障工程,激励保障措施主要按照《巫山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巫山建发〔2020〕82号)。

(八)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支持企业争取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国内科技成果在巫山转化,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

(九)强化科技创新保障。主要要求强化政策落地机制,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三、需要说明事项

(一)起草基本情况。一是参照了市级文件,结合我县财力实际,适度降低了门槛,下调了奖补额度,相关企业通过努力,完全可以享受政策红利;二是注重使用效益,奖补资金设置了最高限额,须根据绩效情况确定,防止企业骗补、套补;三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结合乡村振兴发展规划,重点支持脆李、中药材、生态养殖、柑橘、核桃产业发展。

(二)明确决策程序。本文件涉及的部门多、补助标准高,涉及金额大,须建立跨部门协同会商会审机制,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须经县科技领导小组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未经相关程序,一律不得安排资金预算。财政年初不安排,年中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纳入当年度年中追加或下年度年初预算,部分资金从已有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准许同时申报。准许科技企业按照《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76号)明确的奖补政策,申报县级补助,同时,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奖补政策的,企业也可继续申报市级奖补资金,由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巫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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