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县级部门职能职责发生调整,为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切实加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应急物资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修订本办法。
二、名词术语解释
应急物资,是指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巫山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本办法原则上每5年全面组织修订1次。
五、新旧政策对比
(一)修订和完善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改革后的调整情况,将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单位,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中进行了对应调整。
(二)更新了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成员单位名称。
六、文件要求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巫山府办发〔201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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