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1〕73号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决策法定程序,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单位


1

制定“十四五”区级规划和相关区级专项规划

重庆市梁平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交通局、区商务委

重庆市梁平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文化旅游委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教委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商务委



重庆市梁平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梁平区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区司法局



2

制定梁平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区城管局


3

《梁平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

2022年区级拟实施重大项目清单

区发展改革委


5

《梁平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经济信息委


6

重庆市梁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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