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329号提案的答复(对于近年来枣庄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的建议的提案)

尊敬的郝涛委员:

您提出的《对于近年来枣庄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为重点,主动作为,求实创新,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一是强化秩序管理,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创新实施“铁骑警务”,全力投入城区道路巡逻执勤,打造了一支快速反应、精确打击、精细服务的交警专业队,累计疏导交通拥堵4万余次,服务群众1.2万余人次,在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投资近2亿元在全市建成智能交通系统,重点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卡口拦截系统、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制高点监控等,通过视频巡查,实时掌握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及时调整警力部署,疏导拥堵、查处违法行为。三是科学合理规划,加大停车泊位施划力度。积极配合住建、城管部门,加大城区停车位建设,特别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小支路施划了停车泊位,在每个停车泊位中心施划一个大箭头标明停车方向,在停车泊位的左上角或者右上角施划一个小箭头,便于驾驶人认知停车方向,确保规范停车。四是坚持依法执法,集中整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压实路面警力,加强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在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部位,分别设置助学岗和高峰岗,高峰时段定点执勤,指挥疏导交通。强化科技应用,对于长时间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自动抓拍,提高执法效率。五是开展教育宣传,营造严管严治浓厚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及广场大屏幕、路口LED屏等媒介,集中宣传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加强对沿街商户、购物顾客的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减少乱停车现象。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全力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现象。

一、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围绕重点时段、路段、车辆,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不断提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水平。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最大限度把警力压上路面,依托“铁骑”警务,灵活勤务模式,增加巡逻管控密度,加大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组织交通志愿者、劝导员在礼让行人标识处引导行人、非机动车相对集中通行,劝阻恶意通行行为,引导公众共同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环境。

二、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住建、规划等部门配合,加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力度,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全面排查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整改不合理设置,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科学、规范、有效。

三、加强公共停车设施管理。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住建、规划等部门,加大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增加停车位数量,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推动政府层面成立泊车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路段实行收费管理,避免出现私自占用停车位、长期占用停车位等情况。研发智慧停车系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大型科技公司联合,推动实行智慧停车,有效整合利用城区、医疗机构的停车资源,避免停车资源浪费。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交通管理工作的始终,积极整合宣传资源,持续抓好“七进”宣传,加大警媒联动社会宣传力度,联合新闻媒体,打造多渠道、立体式、网格化传播效应,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地道路交通环境。鼓励市民以步行、自行车、公交车或拼车方式出行,使广大群众养成规范的停车意识,推动城市停车有序长效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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