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05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城区红绿灯设置的建议的提案)

尊敬的李书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红绿灯设置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以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整治城市道路、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责任分工,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由住建部门负责建设。

本着区域协调、照顾全面的原则,对道路交通信号设施进行多时段交通配时,是目前缓解交通拥堵、优化整条路通行效率比较科学的方法。信号配时应当根据每个通行方向交通流量大小,进行合理设置,既要考虑区域内总体流量调控,还要考虑单一方向通行需求,既要兼顾路口内其它方向通行需求,还要兼顾相邻路口协调控制。

针对您所提路口道路通行设置及信号灯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已组织人员对该路口进行全面排查、优化配时,对各主要道路灯控路口的信号灯安装、配时设置、日常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考虑光明大道的实际通行情况,交警部门对沿线各路口车流量进行分析研判,对信号控制机进行整合,实现联网联控,光明大道由祁连山路路口至店韩路路口,已经实现绿波带通行,通行效率提升40%,有效缓解了道路拥堵状况。光明大道与店韩路交叉口四个方向车流量均已达到饱和,交警部门在全面研判的同时,聘请了省交通学院交通工程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在确保东西方向车辆绿波通行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兼顾南北车辆和左转车辆的通行。目前,该路口平峰时段车辆通行正常,没有拥堵压车情况,高峰时段短时出现车辆排队溢出情况。交警部门将继续关注该路口的车流变化,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同时,对辖区其他道路的路口信号灯配时问题进行优化。目前,薛城公安分局交警部门正在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对城区主干道路信号灯控制系统进行升级,争取实现交通信号的区域协调控制,提高通行效率,有效缓解道路拥堵问题。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市政、住建、规划等部门,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全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住建、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对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不合理的设置;加强对交通信号灯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检,一旦发现信号灯故障,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科学、规范、有效。

二、加强交通信号配时管理。排查整改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规范、配时不合理交通信号,推进配时智能化,逐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实现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区域协调控制,形成绿波带通行。科学分配通行权利,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切实提高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三、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围绕重点时段、路段、车辆,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不断提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水平。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最大限度把警力压上路面,依托“铁骑”警务,灵活勤务模式,增加巡逻管控密度,加大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四、做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交通管理工作的始终,积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持续抓好“七进”宣传,加大警媒联动社会宣传力度,联合新闻媒体,打造多渠道、立体式、网格化传播格局。持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策划专题报道,开展以案说法,提升社会化警示教育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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