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3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建议)

尊敬的朱瑞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注。

近年来,市民政局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们按照您的建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构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民字〔2021〕41号)文件,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相关单位人员责任,织牢跨部门的监管网络。严格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用,积极构建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形成构架完善、责权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密切、力量整合充分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区(市)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应急、住建、卫健和消防等部门,开展相关检查。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认真检查各项内容,解释检查依据,对被查工作给出了规范化意见和建议。

二、明确养老服务领域监管重点

聚焦消防安全,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民政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采取强有力手段惩治安全违法行为,对市中区心怡养老公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1000元;聚焦食品安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措施,是否有食品留样等,在检查过程中,对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聚焦床上用品安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床上用品质量监管活动,具体查看养老机构是否完善采购、质量监控等制度,是否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建立床上用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坚决立案调查处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加大对《产品质量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养老领域信用建设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养老服务抽查检查结果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经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吸取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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