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蓝兮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物业管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区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努力实现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的有机融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回应群众新期盼、新需求,各级民政部门站在创新社区治理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联合组织、住建部门印发《枣庄市党建引领“满意物业、温馨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枣庄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稳妥有序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服务和监督。
二是引导社区“两委”与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提倡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把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所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三是指导社区居委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一是指导居委会依法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信息公开。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及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资金收支情况。二是指导居委会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公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业主提出的疑难问题,社区居委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及时作出答复。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以党建为引领,指导社区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物业管理问题民主协商,协调问题化解矛盾,努力构建“社区党委领导、居委会扶持引导、业委会协调监督、物业公司服务”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工作协商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实现协商共赢的局面。另一方面,将物业领域投诉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纳入城市社区“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排梳理物业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遵循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依托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平台,建立“居民吹哨、物业报到”机制,提高社区和物业企业对居民物业诉求的响应、处置、反馈效率。
五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运用城市社区多媒体和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及时公开社区各类组织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联动运行机制。城市社区工作者结合“全科服务”要求,学习《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好宣传员。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继续做好枣庄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督导考核,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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