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案32人全部被抓获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破获一起跨省非法危险废物倾倒案,截止到9月,安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认定涉案铝灰32000余吨,倾倒21315吨。涉案人员32人(正常死亡1人)全部抓获归案,现已一审判决25人,判决刑期分别为6月到6年6个月不等,剩余7人正在审判程序中。


群众举报 现场查实连续发现11处危废倾倒点


案件要从2019年6月10日说起。当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根据12369环保举报热线,在殷都区许家沟乡下堡村石背玉沟垃圾堆放点发现大量灰色粉状物,散发刺鼻的气味。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经堪查,发现长约60余米、宽约40余米的灰色粉状物,约100吨以上。该粉状物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并且,堆粉状物内埋有大量吨包。


当即,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采取拉网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一处非法倾倒点。经过连续多天的大排查,在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下堡村、小寨村、前西岗村、水冶镇南固现村东、石涧村西沟、伦掌镇焦家坟村发现11处废铝灰倾倒点。


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可能涉嫌环境犯罪,及时商请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前介入案件。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问询谈话,及时锁定了部分犯罪嫌疑人,为整个案件侦破争取了宝贵时间。


2019年6月14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委托检测公司对现场固体废物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三个采样点样品浸出液无机氟化物值均超过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根据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认定,许家沟乡下堡村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8类危险废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2019年6月19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依据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具有刑事管辖权的安阳县公安局进行侦破。


上下联合 多部门侦办跨省抓捕犯罪嫌疑人


鉴于该案件涉及山东等多个省市的企业,会给案件的侦破取证工作增加许多困难。安阳县公安局及时向市局、省厅、公安部汇报案件情况;安阳县检察院和安阳市检察院赴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案情进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安阳市生态环境局人员到北京向生态环境部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


安阳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成立“6.10”环境案件侦办专案组,专案组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技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将在许家沟乡下堡村石背玉沟倾倒废铝灰的犯罪嫌疑人俆某某抓获归案,经对其审讯,民警顺线追查,先后将其上线乔某某、程某二人抓获,在江苏省常州市将程某上线吴某某抓获。经过深挖审讯,基本查明了该犯罪团伙以安阳籍犯罪嫌疑人程某为首,长期从事非法倾倒处置废铝灰的犯罪行为。


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进一步排查,在殷都区辖区内共发现废铝灰倾倒点11处、暂存点1处,涉及河南、山东、江苏、湖南、重庆、河北、安徽、浙江等8个省市的多家企业。目前涉案废铝灰现已全部清理处置到位,共清理处置危废47280吨。


回溯过程 加强监管严打环境违法犯罪


专案组成员介绍,本次案件查处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是犯罪行为隐蔽、群众意识不强、溯源过程不易、鉴定难度巨大。


而之所以可以破获这起污染环境案,安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振海说,“首先公安提前介入,部门快速响应;其次请求专业力量支持,收集重要证据;最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探索赔偿制度,缓解处置压力。”


今后,安阳市将深入部门密切联动,发挥合力威力,雷霆出击,打出一记组合拳。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宣传,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鼓励倡导企业争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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