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现交通强国建设目标,打通经济发展动脉。日前,广西印发《广西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1年)》,提出力争PPP项目新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到2023年全区入库规模达8000亿元以上、总体落地率60%以上的总体目标,并对各设区市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
一是扩大实施范围。明确扩大PPP实施范围,在高等教育、文化旅游、市政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养老和医养结合、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全面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科技、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综合开发、社会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鼓励各地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支持盘活交通、市政、环保、水利、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及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紧抓目标落实。一方面,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财政、发展改革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谋划筛选,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项目清单。另一方面,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行业推广PPP模式工作方案和支持措施,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加快推动重点领域PPP项目实施。
三是统筹财承空间。在严格遵守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相关“红线”规定的前提下,提高PPP项目质量和财政承受空间使用效率。设区市可在全市范围内对财政承受空间进行合理统筹。各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可结合项目关联性、收益性等因素,对项目进行“肥瘦搭配”打包推进。及时调整实际进展缓慢、落地难度大或建设内容、地点等发生较大变更的项目,及时退库长期无实质性进展且下一步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腾挪财政承受空间。
四是细化工作措施。对于政府参与且适合采用PPP模式的新建项目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基建投资等;政府参与的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通过优先安排财政补助和基建投资资金、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在项目评选时给予加分等方式予以倾斜支持。充分运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及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处于准备、采购阶段的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6个月;处于执行阶段的项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同时,强调规范PPP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风险防控。
五是加大财政扶持。一方面,加大工作激励力度,在原有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每年对PPP工作绩效考评得分靠前的市、县(市、区)及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PPP咨询机构给予通报表扬。自治区财政对排名前5名的设区市各奖励2000万元、排名前20名的县(市、区)各奖励500万元,用于PPP项目相关费用支出,在分配政府专项债券时另外分别安排1亿元、3000万元债券额度;对排名前4名的PPP咨询机构,各奖励20万元。对推广PPP模式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财政优先安排相关经费补助。另一方面,给予PPP项目融资落地补助。对规范落地的PPP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且首笔贷款在2020—2022年期间提取的,或在2020—2022年期间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直接融资的,自治区财政将给予一定金额补助。见道网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