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全平解读《潍坊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相继出台了关于教育评价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新高考改革、中考改革、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等指导意见;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以上政策的出台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普通高中育人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都亟需通过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我市制定出台《潍坊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旨在使我市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更好的适应教育评价改革、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高考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引领义务教育学校育人方式变革,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四、重要举措

  (一)完善科目设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能力测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1科为考试科目,生物实验操作、劳动教育、美育(含音乐、美术)等科目为考查科目。

  在科目设置上进一步强化了“五育并举”导向,加强对学生劳动教育、美育的考查,评价结果单独作为科目呈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纳入相应学科总分,更加准确反映学生学科发展水平。

  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项目式学习相关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完善多次考试政策。取消初一地理、生物,初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提前考试,保障学生初中、高中知识学习的有效衔接。初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考试以及初三年级参加上学期信息技术考试,对成绩不满意或因故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初三年级下学期再次参加考试,并以各科最好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三)完善命题内容。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增强试题开放性,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进一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初中学校切实转变育人理念以及教与学的方式。

  (四)完善评价方式。一是强化了过程评价。加强对学生劳动教育、美育考查以及在校期间参与运动锻炼、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的过程性考查,减少学生突击训练,保障初中学校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实验操作技能的提高。二是取消学生初一地理、生物和初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制、历史科目提前考试政策,保障学生初中、高中知识学习的有效衔接,为高考及终身发展奠基。三是生物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由初三下学期末调整为初二下学期末,实行“学完即考”,减轻学生和初中学校备考压力。四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值由120分调整为150分,适应新高考改革方向,突出基础学科的重要性。

  (五)完善成绩呈现方式。继续采用等级评价、等级呈现方式。在此基础上,参考我省新高考录取办法,细化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等级数量由五个增加到八个,即在原来A、B、C、D、E五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A+、B+、C+三个等级,凸显基础学科重要性和学科学习难易程度,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引导改进初中教学。其它科目等级划分数量保持不变。

  (六)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及我省高考录取办法,改进录取科目组合方式。综合录取时,将学生有关科目分为三个组合,其中第一组合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科目由各高中学校从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六科中确定四科,其它两科及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为第三组合。各高中学校制定第三组合底线要求,达到底线要求的考生根据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科目成绩录取。以上方案经上级教育部门审定、备案后实施。通过以上录取科目组合的改革,缓解学生对更多学科优秀以及部分学生对全部学科A等的过度追求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学生发展特长和优势学科,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特长录取主要衔接教育部高校“强基计划”招生,主要招收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以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学科素养较高、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在科技创新或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以及在艺术、体育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在教育部门指导下,由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与高考政策的衔接,努力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卓越学生;进一步丰富学生对科目学习的个性化选择,有效减轻学业负担;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推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优化特长生、拔尖人才选拔机制,实现初高中有效衔接、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贯通培养。

  五、其它

  此《方案》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对新旧方案转换过程中的特殊学生情况,《方案》中明确了衔接过渡办法。初中2019级学生仍继续按现行政策实施。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市教育局

  解读顾问:李健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咨询电话:809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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