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的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工作。
二、《公告》中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正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定-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关于报送2021年度省评各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
报送时间:2021年10月8日前(休息日除外)
报送地点:市南区闽江路7号1602室
联系电话:85912042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度经济专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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