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50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民办幼儿园监管力度方面的建议)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5041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明娟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民办幼儿园监管力度方面的建议》已经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指出了目前学前教育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感谢您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紧扣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主旋律,对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与很强的参考价值。

二、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需向您说明的是: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稳中有进,各项工作正在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年间备案制度。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教育和体育局出台了办园评估标准,从选址、设施设备配备、保教人员资格、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监督,提出准入标准。在审批设立民办幼儿园过程中,凡不达办学基本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准,从源头上保证了新办园必须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质。

(二)是加大对民办园管理者和师资的培训。近年来,教育和体育局加大对民办园师资培训的力度,把民办园师资培训也纳入到全体教师培训计划中,通过到县直公办幼儿园跟班学习、观摩活动、参加临沂市幼儿教师专题培训及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幼儿教师风采展示等方式每年有计划组织民办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强化职业道德。成立不同科目的工作坊,定期组织教师专业培训。对全区幼儿园划分为协作区,不定期的开展不同层次的教研活动,坚持送教下乡和课堂教学比赛活动。举办园长专题培训班,使其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是开展普惠性民办园严格收费管理。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高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奖补工作,按照公益普惠、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奖补具体办法,严格按照认定标准、程序做好审核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幼儿园告示栏张贴公示,接受家长监督。组织有关人员对收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再次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座谈、走访、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办人民满意教育而不懈努力。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谢谢您们对山亭教育事业的关注支持!

                     

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517


(联系单位: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综合股,联系人:冯金波,联系电话:0632-88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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