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科信局、国资监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67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即时审核、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并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公有制组织的,逐级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公有制组织的,已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推荐至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按所在单位属地原则推荐至工作单位所在市(区、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社保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严格审核,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受理、登记并代收评审费,并请于10月18日前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统一汇总后报高评办。
联系人:何继全,联系电话:028-26110979。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672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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