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及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系列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的要求,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先后征求相关处室、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4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18条举措。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一是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激励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促进专利质量提升。优化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市场主体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二是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对资助、奖励政策开展全面自查,全面取消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三是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组织开展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核查工作。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发挥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政策措施。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三是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培育,支持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发展。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知识产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五是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绿色通道。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六是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行政执法和协同保护。

(三)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导航运用。建立城市发展类专利导航—主导产业专利导航—区域特色产业专利导航—企业专利导航为内核的四级专利导航体系,重点支持企业采取“微导航”方式,提高研发精准度和效率。二是举办“济南知识产权强省会建设创新大赛”活动,以高价值专利为核心,集中展现优质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激励关键核心知识产权技术产出。三是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指导知识产权权利人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并购投资活动,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四是实行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开展银企专项对接。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依托“入园惠企”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五是引导高校知识产权运用。支持济南大学建设全国首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及转移转化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市场化运作。六是提升知识产权强企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试点、贯标、优势和示范培育体系,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与效益突出、运用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助力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二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立足济南、服务全省、辐射华东及黄河流域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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