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天玉解读《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出台背景 

  2021年8月26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张祖钊局长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作了《关于潍坊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反映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潍坊市审计工作的成果。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按照市委提出的“一二三”目标和“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注重财政绩效,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跟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注重民生改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实事、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推动民生政策资金落实落细。注重标本兼治,既严肃揭示问题,又强化督促整改,切实发挥了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二、目的和依据 

  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一年来的审计工作,将审计工作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精准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民生资金项目等重点内容,揭示问题,着力推动政令畅通,促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维护财经秩序,保障改善民生,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作了汇报,并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四、主要内容 

  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永恒的主题。工作中不断加大审计全覆盖力度,有效拓展了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今年重点对市本级和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对市本级“四本预算”全口径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对全部预算单位进行大数据分析,重点审计10个部门单位、现场核实29个部门单位,融合开展了5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单位重视预算执行工作,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够细化精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完善,市级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项目库做实做细工作仍不到位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存在相关费用未按要求压减到位、违规承担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违规发放补贴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等问题。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改革事项推进情况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并对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既对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及我市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评价,也指出了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和“一件事一次办”还需加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还需进一步加力,部分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董事会运转不规范,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还需进一步深化等。 

  持续关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工作始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的要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高度关注民生实事政策措施落实、社保基金、乡村振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审计延伸至资金使用的“末梢”,揭示最贴近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民生实事推进慢、未落实或落实标准打折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落实不到位,乡镇、村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还存在不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资金量大、长期未追偿问题。通过审计,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完善,推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报告还关注了财政支持金融政策落实、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公共投资工程招投标、中心城区公交运营发展状况等。反映了“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量少、政策覆盖面低未能有效缓解企业贷款难、成本高问题,投标人弄虚作假、评标专家履职不到位、招标代理机构干扰评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部分公交都市创建指标未达标等。 

  按照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结合市级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企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违规投资或出租,企业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控不到位、收益低,对外担保、出借资金等存在损失风险,自然资源资产存在土地管理不严格、水资源保护和履行大气保护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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