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推进落实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的《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全力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山东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解决患者异地就医、跨区域流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启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我省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为我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五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一是创建目标。建设1个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5个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力争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中取得突破。二是重点任务。主要开展5项工程,包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工程、智慧医疗提升工程、硬件设施提升工程。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任务是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专科服务能力、推进医教协同发展,建设优势专科集群,主体医院诊疗能力、质量安全、运行效率、持续发展、医患满意度等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科技创新提升工程重点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集聚一批重点科研项目,推进临床研究转化及应用。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工程重点从引才聚才、育才用才、留才管才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明确目标任务,补齐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的短板弱项。智慧医疗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医院,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硬件设施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疗设备配备。三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工作责任三方面内容。通过组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专班力量,组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家智库,加强跟踪调度和考核评估,落实各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和主体医院建设责任,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三、下一步打算
省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做好《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和考核评估,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以赴支持主体医院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断增强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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