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2021年6月,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1〕12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一、评价标准是人才评价的核心,在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方面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一是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二是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加强对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三是注重凭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

二、评价方式是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环节,在改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丰富人才评价手段,结合不同人才特点,科学灵活采用不同评价办法,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基础研究、应用型研究、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中的作用。二是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精简评审数量,简化评审环节,改进评审方式,加强结果共享,支持人才潜心研究、长期积累。三是遵循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四是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

三、如何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提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一是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发挥评价效能。二是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三是健全社会化市场化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评价职能等。


政策文件链接:http://rsj.weihai.gov.cnhttp://rsj.weihai.gov.cn/art/2021/6/16/art_45712_2615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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