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更好发挥《纲要》战略导向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对《纲要》涉及到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健全组织推进机制
(一)细化推进实施方案。各镇(街)、功能区、部门(单位)要根据《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提出分年度滚动工作计划安排;推进职责落实到岗到人,主要负责同志为《纲要》目标任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二)强化年度滚动落实。市发展改革局将《纲要》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起草的年度计划要贯彻《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各镇(街)、功能区、部门(单位)要将《纲要》重大任务实施纳入年度重点事项。
(三)抓好重点任务突破。牵头部门(单位)要将《纲要》中可分解的约束性指标于 2021 年年底前,落实到镇(街)、功能区、部门(单位),明确统计监测方法,加强对预期性指标的跟踪分析和政策引导,确保如期实现。相关部门(单位)要依据《纲要》制定“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并滚动更新,倒排建设节点,加强协调推进;镇(街)及功能区要将清单内项目优先列为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四)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牵头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细化实施方案中增加参与部门(单位)并明确其任务职责,加强跨镇(街)、跨功能区、跨部门(单位)任务实施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纲要》实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发挥统一规划体系合力
(一)分领域落实目标任务。加快编制专项规划,在相关重点领域细化《纲要》政策要求和项目布局等,为《纲要》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清单管理。完善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规划备案,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报市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要严格依据专项规划清单编制,有关部门(单位)自行编制或批准的规划,要于 2021 年年底前按规定完成备案。
(三)健全衔接协调机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规划,要事先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审核,确保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与《纲要》保持一致后再按程序上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间要充分衔接,防止出现矛盾冲突。
三、完善监测评估和监督考核
(一)开展动态监测。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动态监测《纲要》的实施情况,按年度梳理指标完成情况,定期跟踪重点领域任务进展,及时研判可能对《纲要》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各镇(街)、功能区、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所负责任务的进展情况,对照实施方案及关键节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推进措施;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台账,定期调度所负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局汇总。
(二)完善年度、中期和总结评估机制。市发展改革局要在《纲要》实施的年度、中期和期末,分别组织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按程序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重大指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以及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年度落实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照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三)完善监督实施机制。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规划实施的基础性工程,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要依规依纪依法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政治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纲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单位)要及时发布所负责《纲要》目标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四)强化评估考核结果运用。将《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镇(街)、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探索将《纲要》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挂钩。基于《纲要》中期评估结果,确需对《纲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强化实施保障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纲要》目标任务落实负总责,其他市级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统筹抓好协调推进、调研指导、监督问效等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加强组织调度;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抓好目标任务落实。
(二)优先配置资源要素。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纲要》实施的衔接协调。市级财政资金优先投向《纲要》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对“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开设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土地、排放、资金、能耗、用水等要素保障。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镇(街)、功能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创新丰富形式手段,及时宣传《纲要》实施新机制新做法,充分反映新进展新成效,讲好发展规划的“胶州故事”。
附件:1. 《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2. 《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8 月 11 日
原文下载: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pdf
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Word版).docx
附件1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PDF版).pdf
附件1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Word版).doc
附件2《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PDF版).pdf
附件2《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Word版).docx
政策解读:【图片解读】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胶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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