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试行)
为有效保障全区企业用工,吸引更多员工到荣昌区就业,更好地促进区内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措施。
一、支持条件
2021年8月1日后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员工,均给予相应补贴。
二、支持政策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员工,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600元。
(二)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员工,凭区外来荣交通凭证,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
(三)一次性购房补贴。对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在荣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企业员工,按5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9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子女入学政策。企业员工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荣昌区内学校就读。
(五)落户政策。企业员工凭与荣昌区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落户荣昌区。
(六)公租房政策。企业员工无住房且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
(七)专技和专科以上人员政策。为鼓励企业招录更多人才,对初级专技职称或大专学历的企业员工,按以上政策的1.5倍金额兑现所有补贴;对中级专技职称或本科学历的企业员工,按以上政策的2倍金额兑现所有补贴。
三、执行时间及解释
以上措施从2021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3年。政策内
容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试行)》,拟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1年8月1日后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员工。
(二)补贴标准。
6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1—10日、9月1—10日。
(四)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向企业提交《重庆市荣昌区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企业审核后,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窗口(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64号20幢)。
(1)企业员工的《重庆市荣昌区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员工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2.审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审。
3.公示。会审后,区人力社保局在荣昌区门户网站对拟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4.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资金按程序拨付至企业员工银行账户。
二、一次性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1年8月1日后,从荣昌区外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员工。
(二)补贴标准。
3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1—10日、9月1—10日。
(四)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向企业提交《重庆市荣昌区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企业审核后,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窗口(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64号20幢)。
(1)企业员工的《重庆市荣昌区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区外返(来)荣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凭证(可为实体车票、订票回单、电子车票、订单截图等)。
2.审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审。
3.公示。会审后,区人力社保局在荣昌区门户网站对拟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4.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资金按程序拨付至企业员工银行账户。
三、一次性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1年8月1日后,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在荣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企业员工(已享受区内其它人才购房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二)补贴标准。
按5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90㎡的补贴。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1—10日、9月1—10日。
(四)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向企业提交《重庆市荣昌区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3)、《结婚证》,企业审核后,将《申请表》、《结婚证》提交至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窗口(荣昌区昌州街道荣升路64号20幢)。
2.审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审。
3.公示。会审后,区人力社保局在荣昌区门户网站对拟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4.拨付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资金按程序拨付至企业员工银行账户。
四、子女入学政策。
(一)入学对象。
2021年8月1日后,来荣昌区就业并在荣昌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员工子女。
(二)申报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
(三)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微信关注“荣昌教育”,进入在线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审核。企业员工携以下资料,按照系统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户口薄;
(2)购房或租房证明;
(3)劳动合同;
(4)企业员工近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5)《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外户籍人员提供)。
3.录取。经现场审核通过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区内学校就读。
五、落户政策。
(一)落户对象。
在荣昌区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含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附件4);
(2)劳动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宿舍证明;其中租赁住房的,还需房屋产权手续和产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
(4)居民户口簿;
(5)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六、公租房政策。
(一)申请对象。
在荣昌区内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企业员工。
(二)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城建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公共服务中心城建窗口对企业员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凭证。
3.公示。区住房城乡建委在荣昌区门户网站对拟享受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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