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2号
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普及老人日间照护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年人口基本情况:薛城共有街道办事处3个,镇4个,城市社区68个,行政村183个。据统计,截止2020年底,全区常住人口48.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8.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14%;65岁以上老年人6.1万人,占全区老年总人数的7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562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我区现已运行的养老机构包括5处乡镇敬老院、33民办养老机构、1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7处社区日间照料、6处农村幸福院,7处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等,入住老人1483人。养老床位265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1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基本上能满足当前我区的养老需求。
二、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环境,在政策制定上有突破。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用地保障、建设要求、补助标准、税费减免等进行了规定和扶持,先后共落实各类养老机构补助资金814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二是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上有创新。一是运营主体社会化。无论是机构养老还是居家养老,我们坚持管营分离,即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制定政策、落实鼓励性措施,支持民营机构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社会力量依法组建服务机构。如陶庄镇文艺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阳光社工服务中心运营,通过讲习所、手工坊、爱心屋等服务平台,实现“社工+志愿”服务联合,将社区居委会从具体的养老服务事务中解放出来,参与到服务监管中,更好地为社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二是服务对象公众化。个别镇敬老院将启动社会化服务改造,其服务对象从传统的城乡特困人员扩大为社会上有需求的老年人。如正在建设的如家老年公寓二期,其管理体制改革也已提上日程,下步将整体移交给区民生集团运营,全区特困供养老人全部兜底。目前,已完成与上海亲和源老年服务公司合作框架的签约。
三是加大投入,在项目推进上有重点。去年我区养老重点建设项目有2个,1个是薛城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今年3月以医养结合为主要运营模式更名为枣庄亲和源康养中心已投入使用。该项目总投资1.2亿元,建设养老公寓楼2栋,医养康养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共设置床位500张。邹坞镇敬老院已建成竣工,新增护理型床位60张,目前正在完善配套设施,即将投入运营。今年枣庄亲和源三期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已列入今年的养老重点建设项目。
四是整合资源,在规范服务上有成效。一是整合服务资源,我们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整合社会组织力量,聚力脱贫攻坚,开展专门为有困难的独居老人提供“一对一”经常性的帮扶服务。二是整合人力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依托仁和职业培训学校、阳光技能培训学校对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中级、高级培训,进一步提高养老管理服务水平。
三、下步打算
1、明确配建要求,实施设施配建标准化管理。按照《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实施”要求,将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提出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内容;在审查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民政部门意见。
2、建立移交机制,确保建成设施及时交付使用。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对新建的城镇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权属归政府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移交方式,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全部无偿移交民政部门,用于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根据鲁政办字〔2018〕18号,配套建设和调剂配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及政府资助建成的公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在不变更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由区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薛城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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