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意义
为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对等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县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事权,落实安全生产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安全生产监管原则。主要阐述了县镇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的原则。
第二部分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主要明确了县镇两级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第三部分是县镇两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从“发展规划、制度措施、监管体系、专项整治、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信息上报、管理考评、诚信体系、改革创新”等11个方面对县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界定。
第四部分是县镇两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职责分工。主要从“监管层级、监管职责(行政审批事权划分、行政执法检查事权划分、行政处罚事权划分、投诉举报处理事权划分、事故应急处置事权划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权划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事权划分)、执法对象”三方面进行了界定。
第五部分是附件。明确了县政府及其部门督导检查重点和方式方法,主要对县政府及其部门督查的七项重点内容、四种督导检查方式方法(听、看、查、议)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事权划分的意见(广政办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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