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组织部署市级行政机关、单位梳理了《胶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胶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现就《清单》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25日印发《胶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16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其中明确要求各行政机关、单位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据此,市司法局组织各相关单位梳理形成了本《清单》。
二、公布的目的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聚焦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科学确定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涉及12个部门189项证明事项,大部分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事项,特别是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
政策原文: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胶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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