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5日至2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薛城区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非常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社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推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股室及基层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调度、督导、上报等日常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扩大)会议 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多次主动向市区领导和职能部门汇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区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划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改;领导班子主动分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社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落实、条条兑现。

(三)严格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督查,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供销社职能职责基本遗失”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月10日研究出台《薛城区供销社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3月19日制定了《薛城区供销社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排档表》,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中发〔2015〕11号文件等部署要求融入必修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重要内容。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15次、开展党史教育学习11 次。组织人事室每周定期督导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情况,5月14日组织参观了陈金合烈士纪念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加强党员教育,做好线上线下学习“双提升”。三是3月10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各基层支委会组成人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总社“七代会”精神;4月16日和24日分别在陶庄镇奚村和皇殿村举办培训班,组织部分村支部书记及基层社、农机合作社、20余户农民社员进行培训,面对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宣传工作向基层延伸,确保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来指导供销事业发展,坚持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力推进2处为农服务中心运营、建设,规范提升4个镇级基层供销社,领办成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坚持开放办社和村社共建,加强银社全面合作,巩固农资供销传统业务,引进农村邮政快递新服务,不断推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3月10日研究制定《薛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供销社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文件,建立风险排查筛查机制,从源头上做好重大风险的防范工作。

2.关于“主职主业荒废”问题。

(2)针对“‘供’‘销’职能基本丧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向各基层社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排查整顿等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排系统内销售网点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到周营百姓苏果超市、周营沙井社区服务中心、周营稼美农资销售部等网点进行实地调研和业务指导;新增销售网点3个,分别是马公村供销社农资销售点、沙沟供销超市、福泉社区供销服务站。二是在陶庄镇马公村供销社新增鲁北化肥销售点,5月25日结合党史教育“为民办实事”活动,在沙沟镇东杨庄村开展鲁北化肥推广宣传。结合“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全程使用鲁北品牌化肥,进一步提高鲁北化工品牌化肥的认可度和销售量。三是选择扶持涉农经营主体,4月29日与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签订战略协议,双方共建共享,利用银行金融服务资源并协调鲁担公司,帮助薛城区农家盛圆面粉厂解决惠农贷款。4月23日引进枣庄润华农机专业合作社落户沙沟为农服务中心,既完善了为农服务中心的功能,同时也帮助合作社解决了农机存放场地问题。

(3)针对“为农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周营为农服务中心,按照2017年与薛城区宸泰有机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出资合作协议书》,及时收回投资及出资收益,防止了社有资产的流失;4月23日与枣庄恒福农机销售公司签订协议,运营沙沟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资供应、农机服务、农民培训、粮食烘干、粮食仓储等服务。同时协调邮政部门在沙沟为农服务中心设立快递服务中心,以该中心为中转站可以实现沙沟镇和周营镇快递到村寄送时间缩短一天;完成陶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选址工作,截至5月31日,选址区域地面附属物拆除和清理已完成80%,项目主体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二是5月28日指导陶庄镇后湾村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

(4)针对“社员合法权益维护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2日向各基层社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排查整顿等工作的通知》,全面核查农民合作社社员信息,及时清退挂名社员,实行社员实名制,建立社员台账,坚决杜绝“被社员”“假社员”等现象,共清退挂名社员177人,其中金株合作社171人,好墒情合作社1人,薛国生态养殖合作社5人。二是举办社员培训班2期,其中,4月16日组织后湾村、皇殿村、马公村、夏庄村、奚村5个村党支部书记及陶庄供销社、当地种植大户在奚村进行了培训。4月24日,在皇殿村供销社对本村20余户农民社员进行培训,就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试点进行宣传发动,将学习宣传工作向基层延伸。三是3月18日区社出台《试点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经过考察、筛选,确定在陶庄镇后湾村领办成立1家土地股份合作社,5月28日后湾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完成。

(5)针对“社有企业羸弱难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供销社对现有企业开展了核查评估,对设置不合理、实用价值小的兴城社撤销,新组建沙沟供销农业服务社,消灭了基层社建设的“空白点”;注销了鲁封桥商贸公司,成立了枣庄市薛城锦兴投资有限公司,对全系统社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运营。二是鉴于吉利烟花公司经营民爆物品,属于特殊行业,本系统现有其他房产均在城区,人员密集,不宜用于烟花爆竹经营,考虑公司勉强维持经营,区社党组研究决定对其每年给予3万元租房经营补贴。

3.关于“五年深化改革成效不显”问题。

(6)针对“组织体系还是老样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社工作统一要求,围绕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工作,区社制定了薛城区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工作计划,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按计划向前推进。二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制定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及“三定”方案,5月20日制定了《区供销社理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区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三定”方案已报请编制部门审核。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依据自身职能职责,监事会对组成人员的工作分工进行了明确。

(7)针对“‘政事不分’‘社企不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出台了《薛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注销无存在价值的鲁封桥商贸公司,成立了薛城锦兴投资有限公司,对社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运营。二是组织开展了社有资产清理清查,建立了台账,截至5月20日,已完成全系统全部6家企业的审计工作。三是报请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同意,选派1名机关在编人员、1名原企业负责人担任基层社主任,配齐配强基层班子负责人;区编办将供销社考选1名事业编制人员列入计划,充实干部队伍。

(8)针对“‘建基强社’起色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8日指导陶庄镇后湾村完成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并成立后湾村供销社。二是指导临城供销社设立福泉社区供销服务站,开展日用品销售等业务,指导马公村供销社设立农资销售点,增加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销售。三是区供销社撤销了设置不合理、实用价值小的兴城社,重新组建沙沟社,消灭了基层社建设的“空白点”;选派1名机关人员、1名原企业负责人担任基层社主任,为沙沟、陶庄、临城3社落实办公场所,其中沙沟、陶庄2社办公场所设在2个为农服务中心,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平台优势发挥最大效能,实现了涉农镇街服务全覆盖,形成陶庄供销社服务陶庄和邹坞镇,临城供销社服务临城和新城街道,沙沟供销社服务沙沟和常庄街道,周营供销社服务周营镇的全新服务格局。四是3月22日向各基层社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排查整顿等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农民合作社挂牌情况,重点整治“一社多牌”问题,坚决杜绝“挂牌”泛滥现象,对周供粮食种植合作社、好墒情农机合作社2个不运营的“空壳社”完成摘牌。

(9)针对“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沙沟为农服务中心工程验收及项目审计工作,经过考察、筛选,4月23日与枣庄恒福农机销售公司签订协议,启动沙沟为农服务中心运营。二是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完成陶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选址,项目主体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完成。

(二)“全面从严治党缺位乏力,社有资产资金管理运营失责失守”方面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软散弱”问题。

(10)针对“主体责任未能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班子成员变动,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3月10日制定出台《区供销社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截止到4月20日完成了以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企业负责人为主的逐级谈话15人次。二是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5个职能股室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3个。三是加强干部教育。3月19日对抄袭述职述廉报告相似度高的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谈话,并将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1)针对“日常监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工作。3月15日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组织学习《关于印发的通知》《机关管理制度》。二是根据班子成员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和专业特点,重新调整了班子分工。2月19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形式,以本单位1例违纪案件素材,对支部党员开展警示教育。3月19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基层企业法人、财务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被套牢的人生》。三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廉政提醒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5.关于“社有资产资金管理失责”问题。

(12)针对“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研究出台了《薛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薛城区供销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履行社有资产申报审批制度,所有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区社党组研究通过后进行实施。三是妥善处置有关单位投资决策不规范遗留的问题。按照2017年与薛城区宸泰有机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出资合作协议书》,及时收回投资及出资收益,防止了社有资产的流失。

(13)针对“滞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区社研究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3月10日出台《薛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月25日组织基层企业及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要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二是3月10日制定了《薛城区供销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与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坚决杜绝滞留专项资金。

(14)针对“社有资产及其收益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销鲁封桥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枣庄市薛城锦兴投资有限公司,启动全面清产核资工作,对全系统社有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进一步全面摸清家底,进行统一管理。二是3月10日研究出台了《薛城区供销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社有资产管理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开展资产审计,截至5月20日,已完成全系统全部6家企业的审计工作。四是区社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对违规签订的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进行了审核,已对3份超长期合同出具方案,与租赁人进行协商,依法依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全面完成整改。

6.关于“土地资产租赁处理上失守”问题。

(15)针对“违规签约超长期租赁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区社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法律顾问对违反《民法典》签订的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进行了审核,已对3份超长期合同出具方案,与租赁人进行协商,依法依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全面完成整改。

(16)针对“变相违规租赁给特定关系人”问题。

整改情况:区社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对违规签订的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进行了审核,并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清查。

(17)针对“利用补充协议侵害供销社利益”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3月15日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顾问合同,对相关补充协议进行审核,完成整改。3月10日出台《薛城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租赁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7.关于“财务管理失位”问题。

(18)针对“借助企业平台隐匿违规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3月10日制定出台了《薛城区供销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次组织有关人员集体学习,涉及违规相关人员集体进行了1次谈话教育。二是按照《薛城区供销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大额资金的支出使用,重大事项全程公开透明,通过“三务”公开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到位。

(19)针对“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财务管理更是‘随便任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0日区供销社制定出台《薛城区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日常管理,5月25日组织基层单位财会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学习近期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财会相关知识,提高财会人员的履职水平,并通过定期审计,确保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二是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预支工程款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3月19日对相关4名企业责任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涣散无力,党员教育管理软松散”方面

8.关于“班子建设缺少正能量”问题。

(20)针对“维持观念较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四个意识”列入干部教育的重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安排,重点围绕“四个意识”开展思想学习和思想教育。二是坚持正风肃纪,合理调整班子分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3月24日制定《区供销社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四个意识”内容融入到全年理论中心学习组、主题党日学习计划中,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主题党日学习10次。规范民主集中制,3月10日修订完善《薛城区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薛城区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3月3日,党组会议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中,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其中讨论的1项涉及意见不统一的事项决定暂时搁置,调研充分后再行商议。

(21)针对“干部职工信心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3月20日制定《2021年度薛城区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7次,党史学习11次,提升职工队伍精气神和能力素质。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对涉及项目用地、基层社撤并重组、人员调配等问题系统进行研究,破解供销社改革发展难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三是5月27日制定《薛城区供销社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区供销社的职能定位。5月28日指导陶庄镇后湾村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探索以土地托管、结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形式,拓展供销社合作社业务职能。

(22)针对“民主集中制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制定出台《薛城区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薛城区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加强制度的贯彻学习,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人员调配等“三重一大”事项,通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履行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发表意见,充分讨论,“一把手”坚持末位表态制,重大事项及时按规定请示报告。

(23)针对“巡察整改成效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3月15日利用领导干部上讲台形式组织区社全体干部对2018年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进行重新学习。提高区社全体上下对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的认识。做到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二是召开9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上次及本次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分解落实为94项具体任务,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症结,进行一体整改、一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9次召开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卓有成效,精准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9.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24)针对“党建责任制执行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党组和党总支的职责分工,发挥党总支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好下属党支部开展工作等应有的职能。落实党建责任制,3月11日制定《薛城区供销社机关党建“三张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各自的职责,理清了党组和党总支的职责分工。二是3月10日出台《薛城区供销社党组成员帮包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党组织成员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联系帮包6次,深入基层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党组成员参加基层组织生活6次,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

(25)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5月6日对区社所辖各党支部进行一次排查,重点排查“三会一课”制度、“28日主题党日”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共排查问题13个,现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关于《薛城区供销社党组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照抄照搬问题,3月19日对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从严把关;3月26日,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规范党务工作。3月19日对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资料缺失较多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5人次。四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实践丰富多样的党组织生活形式,5月14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和基层支部书记赴陈金合烈士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习。结合宣传土地股份合作,面向基层开展党史教育,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6)针对“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核实丰禾党支部2019年换届选举计票问题,3月19日对在基层支部换届中计票失误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强化党务规范管理。对党员欠缴的党费按照标准,严格核算并及时补缴,机关支部欠缴党费已于3月5日补缴到位;对新调入1人,2021年1月起按现行工资重新核定了缴费标准。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通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区供销社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教育,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前,区供销社在党的建设、“三会”制度建设、综合改革、为农服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区社党组将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主动作为,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确保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完满完成。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力正风肃纪,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区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入推进为农服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深化综合改革,推动为农服务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4411887;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子邮箱zzsxcqgxhzslhsadmin@zz.shandong.cn。

中共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7月28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