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杜军解读《台儿庄区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19〕3号)精神,加快解决台儿庄区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

二、文件出台过程

为加快解决台儿庄区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台儿庄区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充分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台儿庄区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内容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帮助企业及时按照《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19〕3号)申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解决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和条件。适用于本方案的企业,是指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印发前,因用地、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土地房屋产权遗留问题的实体经济企业。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一)摸底排查梳理。(二)提出处理意见。(三)及时办结。

第四部分:分类解决。依据企业问题类型、办理进度,分类甄别,推进化解。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三)密切协作,合力攻坚。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