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文件出台依据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按照“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要求,全面认领通办事项,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明确“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事项“收受分离”职责分工,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按照“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服务标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配合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融合。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移动端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3.完善“通办”专窗设置,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延伸到村(社区)和园区。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帮办代办和协调联动机制,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4.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
5.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和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有条件的镇(街道)或村(社区)和园区可推广上述做法。
6.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四、后续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组织认领和梳理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宣传“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强化监督评价,“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市、区政务服务有关评估,要同步推进“好差评”工作,结合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等工作要求,完善“好差评”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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