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4.30)

薛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1年4月30日,局长宋洪燕在局306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医保中心、整治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张琦主任医保中心工作的四个议题报告:

(一)朱艳汇报2020年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反馈违规问题说明。  

(二)闫祥军汇报60岁以上老年人过了集中缴费期是否享受医疗保险费用减免政策。

(三)张楠汇报近期核查和梳理的2020年度乡村卫生室医保服务使用情况。

(四)邱敏敏汇报基金运行分析情况。

二、会议听取了褚福波主任拟订的《关于持续深入整治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汇报。

三、会议要求:

(一)对中医院、薛焦医院等违规问题按照时限复核复审依法追回违规支出的费用。要做到:1、违规项目依据要准;2、违规处理过程要规范;3、违规结果的确认要公开;

(二)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之前已经全额缴费的,按照政策作退费处理;因老年人未及时缴费且未做认定的,造成住院费用未能报销的,采取手工报销的模式进行报销医疗费用。

(三)对2020年未使用医保刷卡的卫生室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管理,将镇街卫生室医保服务事项写入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四)将《关于持续深入整治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补充修改后,党组行文上报纪委监委。

(五)将会议纪要上报局党组讨论。

出席:党组书记宋兆忠、副局长程琦、医保中心主任张琦、副局长褚庆良、副主任科员褚福波

列席:政工室主任张勇、稽核科副主任朱艳、信息中心主任闫祥军、基金稽核中心综合室主任张楠、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邱敏敏。

附:

  关于持续深入整治医疗保障领域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纪委《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医保局《中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医保党组[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区医保工作实际,现就持续深入整治全区医疗保障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全区医保系统行业作风持续好转,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重问题

工作措施:

1.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落实门诊保障政策,将肺结核、慢性病毒肝炎等涉及更多群众、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居民参保人员“两病”门诊待遇水平,“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到60%。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认真落实大病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和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牵头股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事业中心)

2.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将薛城区人民医院作为试点,12月底前实现实际付费,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牵头股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办公室,配合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事业中心)

3.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促进药品(耗材)降价。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国家组织的第一、二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合同续签工作,同时组织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好国家开展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常态化贯彻实施国家、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启动省级第二批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报量、折算、分配等工作,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让患者享受更多实惠,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牵头股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办公室,配合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事业中心)

(二)跨市就医结算难、便民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工作措施:

1.持续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我区的异地安置备案由原来的提供材料审批制改为承诺备案制,凡承诺符合条件的人员仅填写《枣庄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即可办理异地安置就医备案全面落实取消审批盖章、简化备案手续、精简申办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等各项便民惠民举措;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备案网办、掌办等办理方式。(牵头股室:医保事业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2.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结算。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规划部署和时间要求,9月底我区至少有 1家医疗机构纳入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平台。(牵头股室:医保事业中心,配合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三)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不完善、查处打击以各种形式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工作措施:

1.广泛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第三方合作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面向医保经办机构、“两定”机构等监管主体和对象举办培训班,营造良好监管氛围。(牵头股室:基金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事业中心)

2. 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活动。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年”活动,统一业务规范,健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处罚程序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牵头股室:基金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事业中心)

3.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区公安分局、卫健局、审计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虚假治疗、挂床住院、套餐式检查、分解收费等重点,加大对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牵头股室:基金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镇街、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事业中心)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2021年4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重点做好部署启动、集中整治、总结提升3个方面工作。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底前)

局党组于4月底印发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明确工作思路、整治重点、整治步骤、工作要求。召开全区医疗保障系统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中旬至 11 月底)

对照整治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机关各股室、医保事业中心要在上述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再细化、再梳理、再排查,做实做细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各自领域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掌握底数,建立台账,逐条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立行立改、全面整改。5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问题台账,报送局人事政工室(附件2)。6 月至11月每月1日前,要报送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12 月底前)

机关各股室、医保事业中心对整治工作要进行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我区医疗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12月1日前,要向局人事政工室报送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狠抓落实。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上下联动开展整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三)统筹结合。要扛牢主体责任,按照整治方案实施项目化推进,加强过程管理,有效推进落实。做好统筹结合文章,坚持专项整治与做好当前各项医保工作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结合,推进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四)营造氛围。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及时宣传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行业标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4441310

邮箱:xcqybj0632@zz.shandong.cn

附件1:医保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台账

附件1

医保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

长:宋兆忠   党组书记

          宋洪燕   局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褚庆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褚福波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主任

员:   人事政工室主任

高许源   待遇保障和医药价格服务室主任

褚翠萍   财务室主任

  基金监督管理室主任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邱敏敏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副主任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结算室主任

时明明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医疗救助室主任

闫祥军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信息室主任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居民医疗保险室主任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职工医疗保险室主任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门诊慢性病办公室主任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基金稽核室主任

附件2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排查台账

单位(股室):                        时间:2021

序号

整治内容

单位

(股室)

排查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责任人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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