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三)

  

  求职创业补贴(中职、高校应届毕业生)

  

  一、申报条件

  (一)时间:内江高校、中职学生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人员类别:学籍在内江的高校、中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次性补贴1500元/人。

  三、申报资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申报人员花名册;

  (三)学生个人资料: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印章页和成员页)等相关证明材料;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印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印章页);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高校资助系统中信息(加盖鲜章)、贷款合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当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确认属实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应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政策咨询电话

  电话:0832-228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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