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石小宏 殷鹏)3月2日,四川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共计100条具体措施,细化完善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3月3日,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就指南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下吧!
一、为什么要对指南进行修订?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13日印发了《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为全省精准、科学和有效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南第二版)的制定,是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际,以县域为单元,实施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防控措施,指导全省分区分级差异化开展各项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指南第二版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条主线进行分类细化。
高中低三类风险区域,均分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部分,坚决落实"两手抓",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疫情防控,重点抓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信息告知、交通管制和检疫、人员分类管理、人群聚集限制、重点场所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等8个方面工作。
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抓好"全面复工复产、社会秩序恢复、交通运输出行恢复和市场供应监管"等4个方面工作。
三、指南第二版在第一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定义和标准。
(一)增加了疫点、疫区的定义。
(二)对疫情较重地区定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便于基层在防控工作中实际应用。
(三)新增了人员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将居民划分为低中高风险三类人员。明确将5类人员特别是境外疫情较重的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纳入高风险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管控,严防疫情境外输入。
(四)完善了无现症病例区和散发病例区的定义,将我省无现症病例区、散发病例区、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四类分区,与国家规定的低中高三类风险区做了有机衔接。
四、人员健康风险判定标准是什么?
高风险人员。(1)来自省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省外湖北全省、除湖北外其他省份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2)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境外疫情较重的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5)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中风险人员。(1)来自省内外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2)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3)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4)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5)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低风险人员。(1)来自省内外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2)来自省内外中风险地区,但持有有效期内、省际互认的健康证明的人员。(3)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五、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新问题,增加了对应的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境外疫情较重的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监管场所防控、宗教场所防控、健康证明认定、公共场所和景区开放、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等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进一步明确了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此外,对"流浪乞讨人员、返川大学生在外租房人员"等当前疫情防控的"盲点"也作出了规定,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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