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已收悉,经我局组织研究,对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因第九条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有作具体说明,建议将第三条中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删除。
二、将第五条“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进行监管。按照排放标准,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修改为“负责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在第六条“负责对”后增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四、将第八条中“造成物料泄漏遗撒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修改为“造成物料泄漏遗撒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在第九条“负责对”后增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六、在第十条“负责对” 后增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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