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印发了《威海市2021年推进撂荒地有效利用工作方案》(威农字﹝2021﹞23号)。为便于更好的理解工作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农业结构,特色产业发展布局趋于合理,但受自然灾害、种粮效益低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我市粮食安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威政办发明电〔2021〕1号)要求和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建设暨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发挥好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撂荒地有效利用,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10亩以上成方连片撂荒地,有效解决全市撂荒地10万亩,确保完成全市18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和70万吨产量任务。
(二)工作安排
1.开展调查摸排。2月下旬-3月上旬,各区市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和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以村为单位开展撂荒地全面调查摸排工作,逐村建立信息台账。
2.制定工作方案。3月中旬-4月中旬,各区市根据摸排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复耕复种方案,推动撂荒地优先种植粮食作物。
3.推进复耕复种。4月下旬-6月,各区市抓住春播、夏播有利时机,加快复耕复种进度。同时,开展撂荒地利用“回头看”,边排查,边复种,夏播结束前务必完成复耕复种。
4.开展专项验收。6月、7-8月,市里通过督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撂荒地利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夏播结束后,组织专项验收,落实复耕复种情况。
5.全面总结提升。7月-12月,各区市总结撂荒地有效利用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遏制耕地撂荒长效机制。
6.组织考核评价。12月,市对各区市撂荒地利用和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三)资金安排
市级安排一次性奖补资金2000万元用于扶持撂荒地有效利用,分两次拨付,其中:1200万元按照各区市上报的撂荒地面积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4月初拨付至各区市;800万元用于差异化奖补,12月底前拨付至各区市。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发展规划科 王军委;联系电话:5212187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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