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粮作物最低收入险(小麦、玉米)最低收入险保费补贴的通知》政策解读

4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主粮作物最低收入险(小麦、玉米)最低收入险保费补贴的通知》(威农字﹝2021﹞21号)。为便于更好的理解保费补贴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当前,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粮食安全问题再次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扩大保险覆盖率、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在确保直接物化成本基本保险基础上,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迈进,为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确保自己的饭碗自己端得稳、端得牢。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财金﹝2020﹞46号)要求和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建设暨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发挥地方特色保险保障农民收入作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结合威海实际,开展主粮作物最低收入险补贴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单季种植小麦或玉米5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100亩以上的村集体。

(二)保费标准。小麦险种保费30元/亩,保险金额750元/亩;玉米险种保费31.5元/亩,保险金额700元/亩。保险金额不分地力等级,采取统一标准。

(三)补贴标准。保费由财政全额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市县两级财政1:2的比例补贴。市级今年预计安排补贴资金350万元,根据各区市实际投保规模下达补贴资金。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发展规划科 王军委;联系电话:5212187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9日

政策文件: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威海市主粮作物(小麦、玉米)最低收入险保费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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