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现将《推进健康崂山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健康崂山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健康青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3号)要求,推进健康崂山行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持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健康崂山行动,为建设开放创新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推广,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 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到2030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建设功能多元的健康教育基地。鼓励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加强中医药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职能,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与健康教育服务挂钩。(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崂山广电中心、区科创委相关部,各街道办事处)
(二)合理膳食行动。引导健康饮食,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开展重点人群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指导学校制定科学配餐计划或营养食谱。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网点建设,及时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制定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100 %。到2022年,在崂山区主城区全面建成“8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
(四)控烟行动。建立部门控烟联合执法机制,将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与新闻媒体建立控烟执法联动机制。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将无烟场所建设与卫生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到2022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崂山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委相关处、区直机关工委、崂山广电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搭建基层、行业、专业三大平台,实现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全覆盖。运用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四种手段,提升社会心理服务水平。完善正面引导、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三项机制, 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崂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残联、崂山广电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碧水蓝天”综合防治工程, 重点河流水质逐步改善,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将健康细胞工程纳入卫生城镇、健康城镇等创建测评体系。制定环境与健康监测方案,建立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崂山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将营养评价、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现妇幼健康“两降一增”。提升妇幼健康基层基础能力, 做好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0-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推动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学校医院、卫生室和心理咨询室等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配置标准化,就近安排1家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服务。建立学校重点传染病监管巡查制度和营养干预机制。持续推进儿童免费口腔健康项目。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营养干预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进行 “双随机”抽检,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定期对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督导评估,并纳入对各街道和学校的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工艺改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到100%。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区、街道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各街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网格服务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区红十字会 ,各街道办事处)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每个社区确保至少有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到2022年,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标准化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等医疗机构。坚持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区文旅委相关处,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创新推广慢病管理等签约服务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逐步开展对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完善“卒中急救地图”,发布“胸痛中心地图”,打造“黄金一小时救治圈”,推广“云急救”综合救治服务。将心肺复苏术纳入企事业单位培训,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配备基本急救设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建立肿瘤筛查机制,开展高发肿瘤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扩大高发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范围,普遍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实现肿瘤登记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覆盖,开展癌症临床数据分析研究。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创委相关部、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诊疗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早期发现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动态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完善糖尿病及并发症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治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强化社会综合治理,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加大结核病重点人群筛查力度,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依法加强对加碘食盐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90% 以上。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在水氟超标严重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崂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
(十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化养生保健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开设提供非医疗性质的养生保健部门(区域),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创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建立治未病(养生保健)博物馆,打造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馆(中医药综合诊疗区)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发挥专病专技门诊的特色。建立有效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总量达到30%,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10%以上,达到“区有中医院、街道有国医馆、社区有中医人”,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加大名医下乡的力度,加强基层中医人员的学习培训。引进国医大师等高端中医药人才,大力引进和建设国医大师工作室和引进知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积极引进国内著名中医药大学来我区合作办医。实施“三经传承”战略。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健康崂山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康崂山行动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将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强化保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发挥相关行业协(学)会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民参与、共享健康成果的良好氛围。
附件:健康崂山行动主要指标
健康崂山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 (岁) | 82.06 | 82.10 | 82.5 |
2 | 婴儿死亡率 (‰) | 2.34 | 2.1 | 2左右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3.38 | 3.02 | 3左右 |
4 |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 0 | 8.5 | 7左右 |
5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 4.4 | 4.4 | 4.6 |
6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 23左右 | 22左右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25.06 | 28 | 33 |
8 | 产前筛查率 (%) | 99.58 | 95 | 95 |
9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 60 | ≧83 | ≧92 |
10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 99.92 | ≧99 | ≧99 |
11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10.98 | 10.5 | 10 |
12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67 | ≧67 | ≧72 |
13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67 | ≧67 | ≧72 |
14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90 | >90 | >90 |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5 |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 3.64 | 3.62 | 3.6 |
16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50 | 76 | 96 |
17 | 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 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8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9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 (%) | 100 | 100 | 100 |
95 | 95 | 95 | ||
20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95 | 95 | 95 |
2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50 | 52 | 持续提升 |
22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40 | ≧52 | 65 |
23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时) | ≧1 | ≧1.5 | ≧1.5 |
24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100 | 100 | 100 |
25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100 | 100 | 100 |
26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5 | ≧95 |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27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 100 | 100 | 100 |
28 | 崂山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62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29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10万) | 190.73(标化率) | ≦187.87 | ≦184.11 |
30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10万) | 3.90 | ≦3.90 | ≦3.50 |
31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15.74 | 15 | 14 |
32 | 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 100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33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 80.3 | >80 | 持续改善 |
34 |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 (%) | 70以上 | 90 | 100 |
备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9年数值。
附件:崂政办发【2020】2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崂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Word版)
崂政办发【2020】2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崂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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