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孟凡智解读《垦利区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巩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拟定本办法旨在通过违法建设治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惩戒违建失信行为,推进信用垦利建设,有效遏制住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推进我区违建处置进程,确保完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起草依据

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查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东营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起草过程

3月17日,区拆违拆临(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并确定由部门负责人具体主管起草工作。经过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根据中央、省、市文件,形成《垦利区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工作稿第一稿,于3月24日至4月1日分别征求了垦利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垦利分局、垦利区综合执法局等19个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部门会签。4月6日,起草小组将《意见》提交区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室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于5月12日提交局党组班子成员专题会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最终形成了《垦利区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14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会意见。5月27日区拆违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垦利区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举行专家论证,6月10日区司法局组织市政府法律专家顾问进行专家论证。7月15日第14-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月17按程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章,分为总体要求、工作原则、违法建设治理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监管手段,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建失信行为、失信惩戒进行细化分类,明确处置方式,以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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