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孟凡智解读《垦利区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意见》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巩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拟定本办法旨在有效遏制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有效推进我区违建处置进程,确保完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起草依据

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查处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东营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起草过程

3月17日,区拆违拆临(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并确定由部门负责人具体主管起草工作。经过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根据中央、省、市文件,形成《关于东营市垦利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意见》工作稿第一稿,于3月24日至4月1日分别征求了市自然资源局垦利分局、垦利区住建局、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垦利区综合执法局、垦利区城市管理局等19个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部门会签。4月6日,起草小组将《意见》提交区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室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于5月12日提交局党组班子成员专题会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最终形成了《关于东营市垦利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意见》(送审稿)。5月14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会意见。5月27日区拆违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关于垦利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意见》举行专家论证,6月10日区司法局组织市政府法律专家顾问进行专家论证。7月15日第14-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月17按程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处置意见》共五章,分为处置范围、处置原则及分工、处置措施、处置流程、其他事项,明确处置的范围,明确各部门和服务单位在小区违建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及不同的处置情形及处处置方式进行说明,有序推进我区违建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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