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2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放管服”改革工作下步目标和任务,在更大
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学深圳、赶深圳”和崂山工作实际,制定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国办发〔2018〕104号、鲁政办发〔2018〕32号、青政办发〔2019〕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和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4个方面,确定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3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114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各项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协调小组的各专题组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对标深圳,细化改革任务,完善推进方案,切实履职尽责。各保障组要制定工作计划,与专题组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结果运用。各部门要将“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专题组要强化对各部门督导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调度通报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三)加强试点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各专题组、保障组要针对各自改革领域开展试点,成立小分队,加强具体指导,培育各方面改革典型。鼓励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更多务实管用的“一招鲜”。同时,要注重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并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对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要及时跟进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广泛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 体 措 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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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组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事项,尽快加以整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 (1)根据机构改革所确定的部门职责,修订公布区级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清单外审批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 | 区委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2)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
(3)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对现有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再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 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 ||
2 | 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4)贯彻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5)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 | 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6)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3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7)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梳理形成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8)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落实国家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探索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对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注销企业,在办理注销业务同时由税务部门告知缴费人缴费事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9)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以“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为原则,进一步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进一步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强化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协同。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0)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对于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和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利用建议注销程序逃废债务等违法失信企业,研究制定通过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等探索特殊市场主体的强制出清制度。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
(11)加强与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2)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开发智能申报系统,网上自动填单、档案全域通查、执照自助打印,实现“事前咨询智能化、登记审批自动化、档案查询自主化、企业开办便利化”登记模式。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
4 | 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 (13)协调区内银行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资金支持,对银行机构发放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民营企业和普惠领域小微企业贷款和办理民营企业票据贴现的,优先提供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确保低成本资金定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建立区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民营小微企业生命体征指标体系,畅通银企信息,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政府采购系统、供应链核心大企业、公立医院等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民营和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提高融资效率。 |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14)推动出台金融服务小微和民营企业若干政策措施,搭建“金企通”融资服务平台,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依托崂山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搭建基金与各类项目常态化路演对接平台。 |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
(15)完善支持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聚集国内外优质基金资源,做大做强基金产业。 | 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有关部负责 | 2019年9月 | ||
(16)认真落实上级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政策,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扩大农民创业贷款贴息范围,由原来的创办微利项目扩大到各类创业实体。取消经办银行承办创业贷款准入门槛,支持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12月 | ||
5 | 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 (17)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国家公布的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落实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18)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依托青岛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9)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11号和国家住建部建办法电〔2019〕14号文件要求,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四个阶段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崂山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6 | 清理地方保护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20)配合上级部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21)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和相关规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杜绝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采购活动组织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强化需求论证,严把采购文件制定关,不得以地域等条件设置本地壁垒或进行指定性、倾向性采购。在项目评审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客观公正评审,不得现场发表倾向性言论、进行倾向性评审。保持供应商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好供应商合法权益。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
7 | 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崂山区税务局牵头) | (22)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扩大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等减税降费政策。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23)推行网上办税。为企业提供网上申报服务、网上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服务,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24)加强宣传辅导。针对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等减负措施,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加强政策应用辅导,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开票系统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要点。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25)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8 | 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逃税违法行为。(崂山区税务局牵头) | (2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27)加大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税收秩序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落实“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 崂山区税务局、崂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28)建立增值税发票快速反应机制。聚焦虚假注册、买壳卖壳、走逃失联等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企业,坚决遏制“暴力虚开”违法犯罪猖獗势头。 | 崂山区税务局、崂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9 | 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 (29)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30)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31)落实国家、省、市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 | 崂山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32)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崂山区税务局、区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0 | 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33)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标任务。 |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34)按照国家安排,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
(35)按照国家、省、市安排开展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11 | 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36)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取消公章刻制网络服务费、提供不同材质、不同价格的公章由企业自主选择。 | 崂山公安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37)协调推进公章刻制“即时办”。整合全区公章刻制企业,采取线上(互联网)和线下(行政审批大厅)两种渠道办理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尽快实现公章刻制业务“全城通办”。推动印章刻制设备进大厅,实现企业刻章“一次办好”。 | 崂山公安分局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
(38)对教育、医疗、金融、公证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严肃整改问责。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12 | 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39)依法整治“红顶中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现象。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坚决依法整治和打击。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40)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41)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工作。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对涉企收费问题突出的,及时列入活动异常或严重失信名录,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 | 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42)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所需费用列入部门预算。对涉及公共安全、需要实行强制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等,由财政承担相关中介服务费用。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平台等项目,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按规定需政府承担的维护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 区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13 | 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43)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要求,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崂山客户服务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44)配合市银保监局等部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查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为小微企业节约贷款成本。 |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 | / | ||
14 |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 |
15 |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45)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9月 |
(4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质量认证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让群众放心消费。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16 | 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47)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机构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查找事中事后监管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 |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48)对涉及举报投诉查实的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当年或下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或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名单,实施重点监督,督促机构提升工作质量;对涉及环境、安全生产和机动车的检验检测机构全部纳入当年度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49)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崂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17 |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50)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借助崂山区云商大数据监管平台深入挖掘与市场监管相关的信息,通过推动审批信息上传、监管信息归集实现对市场主体精准监测,推动智慧化市场监管,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51)依托崂山区云商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持续推行“一三三”监管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达到点上掌控风险点、线上贯通全链条、面上覆盖全领域,实现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服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52)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查处工作力度。重点围绕儿童用品、电线电缆、消防产品、家用电器、灯具、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加大监管与查处力度。强化对认证机构和有关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5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一老一少”(保健食品和校园食品)食品、“两大三小”(大企业、大宗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添加、违禁超限、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9月 | ||
(54)借助崂山区云商大数据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分析利用,推进实施企业信用分类,进一步提升企业监管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18 | 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55)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 |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56)以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57)借助崂山区云商大数据监管平台,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涉企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58)落实国家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要求,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长效机制。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19 |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坚决纠正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开展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失信问题、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事项专项治理,打造法治诚信政务环境。(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59)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60)落实国家监测评价城市政务诚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61)将单位或单位法人有无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的情况,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 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 2019年9月 | ||
20 | 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62)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制定符合实际的监管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63)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9月 | ||
21 | 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崂山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牵头) | (64)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所确定的职责,重新梳理、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防止执法行为随意、处罚畸轻畸重等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执法监督,杜绝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不能说明处罚裁量理由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崂山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9月 |
(65)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简单“一刀切”行为严肃追责。 | 崂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66)将各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 区财政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22 | 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67)修订《崂山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崂山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68)落实国家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原产地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69)落实国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互联网+”专项执法,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处理侵权假冒投诉,高效处理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对侵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70)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23 | 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 (71)按照国家和省、市公布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要求,完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并落实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 区委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72)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办理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统一规范事项办理标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 | 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73)坚持市场化、法制化理念,真服务、服真务,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考核。 | 区考核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 | ||
24 | 围绕“一次办好”目标,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方式,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 (74)全面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推进区政务服务大厅变“多门”为“一门”,设立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除因涉密或涉及公共安全不宜在大厅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再保留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区行政服务大厅要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统一的管理标准、服务规范,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75)推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线上”公示“一链式”办事指南,“线下”联审联办、代办帮办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
(76)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完善“崂省事”微信端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从“网上办”到“指尖办”,实现“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便捷性,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
25 | 推进信息数据共享,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 (77)推进审批服务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打造审批数据共享库,将各专业审批系统及各部门的审批服务数据入库,通过部门间数据调取互用,有效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实现审批服务速度提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10月 |
(78)进一步压减办事成本。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基础上,研究通过信息共享、审核数据互认,推进审批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压减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办事时间,压减办事成本。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26 | 按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养老保险等社会领域事项全市联网办理。推进交管业务、公章刻制等高效便捷。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 (79)按照上级统一规定,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办事流程,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 2019年8月 |
(80)以智慧校园、智慧教学、智慧课堂等为抓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 2019年9月 | ||
(81)扩大交管业务自助服务设备覆盖范围,将交管自助服务设备向方便群众的地点延伸布设,最大限度实行交管业务就近办理。 | 崂山公安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82)在邮政、保险等营业网点开展代办交管业务,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 崂山公安分局负责 | 2019年8月 | ||
27 |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等新模式。 依托“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优势,推动政务服务下沉基层,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 (83)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加强互联网医院管理。完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20年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覆盖所有医联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疗保障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各街道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84)配合市级层面实施“互联网+医保”行动计划。扩大网上经办业务范围,整合手机移动端内容,推进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的应用。 | 区医疗保障局牵头,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
(85)配合市级层面实施“标准化+医保”行动计划,构建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开放兼容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 | 2019年9月 | ||
(86)配合市级层面依托社保卡开发全市养老服务一卡通系统。建立基于信息比对和信息互通的养老服务资金发放新模式,实施各种服务一卡办理、各种补贴一卡发放,变养老服务组织和老年人申请服务和补贴为主动提供服务和发放补贴。 | 区民政局牵头,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87)配合市级层面做好全市互联网+殡葬信息系统开发。共享全市公安、卫健部门有关信息。 | 区民政局牵头,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88)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部门间救助数据共享。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变要求群众提报为申请人主动申报,强化诚信申报意识,精减审核材料,争取实施社会救助领域一证办理。 | 区民政局牵头,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89)不断完善“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各项服务功能,继续推动民政、残联、司法、人社、教体等民生服务领域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帮办代办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民众零跑腿”。 | 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 2019年9月 | ||
28 |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2019年年底前在公证服务方面全面推行“一次办好”改革,加快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区司法局牵头) | (90)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开展“回头看”再清理工作。 | 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91)健全公证工作信息平台。区级公证处实现全部公证事项“网上咨询”,除遗嘱公证外均实现“网上预约”,46项涉外公证“最多跑一次”。开通公证远程视频咨询服务,实现点对点远程视频连线。 | 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
29 | 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服务。建设“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培训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牵头) | (92)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12月 |
(93)推进科技孵化载体健康发展。整合相关政策,出台新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科学制订认定和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良好的孵化生态,推动孵化载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孵化载体的质效。 | 区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 | 2019年8月 | ||
(94)协助构建国家和省级、市级、区(市)级、街道(镇)级四级创业孵化体系,配合做好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创工作,优化提升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 2019年12月 | ||
(95)梳理公布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南。加强就业和技能培训服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 2019年12月 | ||
(96)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创业创新型企业健康发展。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30 | 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提升共享效能。(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 | (97)围绕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领域,组织各有关部门梳理共享信息和应用需求,补充完善历史数据,提升共享数据资源的质量。 |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98)加强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库数据采集汇聚,丰富信息资源条目,深化基础信息库应用。 |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
(99)推动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提高政务信息资源使用率。 |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各部门负责 | 2019年12月 | ||
31 | 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保密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各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完善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保护措施。(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 | (100)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外网安全防护。按照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对政务网络和云平台实施保护。指导各部门做好业务系统数据容灾备份。 |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12月 |
(101)加强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使用管理,组织签订保密协议,推动政务数据依法依申请授权使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及居民个人隐私。 |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牵头,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崂山公安分局负责 | 2019年12月 | ||
32 | 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进一步完善全区电子营业执照系统,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生成和网上推送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102)推出电子营业执照网上下载、网上公示、网上亮照、身份验证等基本功能。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103)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布设电子营业执照本地应用服务,推动其在行政审批、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应用。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04)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普及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途径、使用功能、应用场景,做到应知尽知,提高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率。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33 | 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配合省、市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 (105)积极对上衔接,尽快学懂弄通各项国家评价指标的统计口径、测算方法,明确各项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做好迎评工作。 |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9月 |
34 | 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牵头) | (106)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 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107)对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资金补助、资质许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开展专项督查。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08)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 区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109)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 | 区司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35 | 促进外商投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牵头) | (110)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在用地、用海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 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111)贯彻落实新的《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8月 | ||
(112)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征管办法及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 崂山区税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 2019年8月 | ||
36 | 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崂山区税务局牵头) | (113)落实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等政策,推动企业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114)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实行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核准等业务网上办理。 | 崂山区税务局负责 | 2019年8月 |
附件:崂政办发[2019]3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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