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之六:
《条例》对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做了哪些规定?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是由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Contin-uously Operating Reference Station,简称CORS)、数据传输网络和数据中心等构成的系统,是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和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能够为区域合作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家主权维护等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可以极大地促进区域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建筑物变形监测、城市地面沉降监测、地裂缝监测等方面可以提供高精度的地理空间信息;可大大提高地震预报和监测、气象监测的准确度,并为生态资源调查和生态保护提供数据;基于“北斗导航+通信+人工智能”技术,可实时进行分米级车辆跟踪、话务指挥等工作,加速智能交通建设;在重大突发事故中,可快速为指挥部门和救援人员提供精确的位置信息,为救援实施、灾害评估提供决策支撑;在地理国情调查与监测中,可充分发挥其高效、实时、可靠的特点,实现地理国情信息数据的快速获取与更新。
当前,随着基准站网规模的不断增加、观测数据的不断积累以及我国北斗系统的逐步建成,无论在卫星导航定位数据处理理论还是应用方面,基准站网的发展都需要制度的保驾护航。
本《条例》从强化政府监管和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两个方面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保护进行加强,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保护工作,确定单位或者指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安全运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维护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预算。
解读之七:
《条例》对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有哪些说法?
测绘基准是一个国家的整个测绘的起算依据和各种测绘系统的基础,他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重力基准。为了保证测绘成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靠性,国家应当设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
测绘系统是测绘基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测绘系统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国家统一测绘基准的体现,是保证测绘工作有效地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服务的需要。
《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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