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广场雕塑及消防水池维修项目立项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广场雕塑及消防水池项目立项的请示》(东教字〔2018〕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消防功能,同意项目单位实施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广场雕塑及消防水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为维修广场雕塑及消防水池,对消防水池池底进行防水处理,广场雕塑粉刷,石像挪移,新作台阶雕塑台面部分及镶贴花岗岩面层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投资149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四、项目单位
市实验中学。
五、建设年限
2018年。
六、项目地点
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请按照我委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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