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车管理中心办公楼维修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市公车管理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东事管字〔2018〕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维护正常办公环境,同意你单位实施市公车管理中心办公楼维修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内墙漆粉刷、门窗更换、照明线路及弱电设备改造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投资约225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四、建设年限
2018年。
五、项目地点
府前大街69号。
六、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请按照我委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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