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市“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3日
东营市“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促进全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到2015年年底,通过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创建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年底,在巩固“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成果基础上,深入开展系列提升行动,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2015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建设目标:
(一)食用农产品领域。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5%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比率提高到65%以上;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打造黄河口名优水产品品牌。创建区域农产品品牌2-4个,每个县区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1个,进一步提升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创建1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二)食品生产领域。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骨干企业,创建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8家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传统品牌,打造一批新兴品牌产品;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GB/T22000或HACCP认证比例提升15%,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85%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三)食品流通领域。25%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食品供货商创建为食品流通示范单位。每个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分别创建2户以上食品流通示范店。规划指导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或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四)餐饮消费领域。全市重点培育2-3个品牌优势明显、域外扩张较快、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知名大型餐饮企业,打造2-3家管理规范、服务便民的大众餐饮连锁企业;每个县区创建2-4个地域特色鲜明的示范街区和一批示范店,创建3-4个示范学校食堂。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地方风味名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超过50%,其中学校食堂超过9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二、行动内容
(一)大力培育放心食用农产品。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渔业、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打造标准化生产基地。深入开展食用菌、蔬菜、果品等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创建活动。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准出、原产地追溯制度。(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2.提高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培育壮大农产品品牌生产经营主体。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产销直挂、农超对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冷链物流建设,构建多渠道、便捷化配送体系。(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3.加快“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创建特色品牌。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三品一标”,生产优质放心食用农产品。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管,维护“三品一标”产品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搞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突出我市特色,积极培育黄河口大闸蟹、海参、甲鱼等黄河口十大名优水产品品牌。(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二)提升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创建放心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推动全产业链有效衔接,提高精深加工比例,增强产业配套功能。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食品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深入挖掘传统品牌,积极培育和壮大新品牌。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强化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授权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水平。加快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打造食品生产加工创新与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技术研发、产品标准和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三)推进食品流通转型升级。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推进产地证明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探索实施约谈制度,推动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在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供货商中,深入开展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中,深入开展食品流通示范店创建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2.推进和扩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放心肉”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推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建立各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市商务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3.构筑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培育骨干企业。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公益属性,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提升市场信息化水平,完善市场功能。鼓励流通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合资等形式开展兼并联合,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培育流通骨干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推进流通经营方式转变。(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四)促进餐饮消费健康发展。
1.实施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积极开展“厨房亮化”、清洁厨房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组织开展餐饮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和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推进特色美食街、餐饮产业园建设。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地方风味名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2.推动大众餐饮品牌建设,发展绿色健康餐饮。采取龙头带动、政府引导、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等方式,鼓励大众餐饮连锁和中央厨房发展,提升品牌带动作用和主食加工配送能力。加快发展惠民早餐、便民快餐和商务快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和加工过程控制,加大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力度,减少食品污染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健康用餐的科学消费理念,形成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市商务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体系,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提升。鼓励餐饮企业改进传统加工制作方式,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实现生产设备专业化,制作过程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鼓励引导大型餐饮企业走出去、创品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五)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1.深化治理整顿。紧紧围绕影响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源头控制与过程监管,完善和落实农业投入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退出、现场监督检查、分级分类管理、商标管理等监管制度,加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市食安办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盐务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2.强化检验监测。实施企业自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和支持大中型种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自检设施。加快市、县区检验机构建设。加大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增加对重点品种抽检监测频次,定期公布检测结果,科学引导公众消费。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风险分析、评估、交流和预警,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市食安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畜牧局、市盐务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3.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平台。优先开展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抽检监测、公共服务、食品追溯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在乳制品、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先行实现电子追溯,并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食品品种。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电子防伪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食安办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畜牧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织实施)
4.推进食品诚信体系和品牌标准建设。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树立诚信自律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建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并与金融等部门实现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制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根据行动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各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业态、地域、产业、行业、产品的品牌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企业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局、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要大力推进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对品牌引领行动的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大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品牌引领行动顺利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督导检查机制,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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