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安全发展。

        二、科学划分安全生产管理网格

        全市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原则上按照区域和行业(领域)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和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或业务主管的行业(领域),三级网格为各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经济发达、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村(社区)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三级网格内再划分若干微网格。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和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参照安全生产管理一级网格进行网格划分并加强管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各县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负总责,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导各单位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顺利推进。各县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联系点制度,负责监督指导联系点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责任图,划分下级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职责;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计划,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有效监控和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二级网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责任图,划分下级网格(责任区),明确每个网格(责任区)的责任主体、直接责任人及重点部位等情况;监督指导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三)三级网格。各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负总责;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社区)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面积、负责人、主要建筑、重点隐患单位、重点场所等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规定上报。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车间、班组、岗位等情况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微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各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层级管理;建立完善涵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等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生产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积极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随时处置发生的事故。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2014年9月底前,全市全面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自2014年10月起,全市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下级行业部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县区要选择基础较好、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养,采取现场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示范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和县区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养,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市里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实施情况,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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