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威海市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威海市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完成本地区(部门)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和分析应用。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市和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准确编制,及时报送。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上报内部控制报告;各区市、各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审核、汇总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开展分析,合理应用。各区市、各部门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合理应用评价结果,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四)加强督导,推动整改。各区市、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督导,抽取一定比例的内部控制报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尚未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应督促其加快推进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应督促其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对在编报工作中弄虚作假、内部控制报告不真实的单位,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报送要求

1.本次填报采用“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各区市财政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以及本地区各部门(不含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将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2.市直各部门除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外,还负责下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统计汇总,将汇总的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3.市直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二)报送时间和形式

市直各部门要于3月26日前,各区市财政局要于3月28日前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为各区市(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附件2),各区市报告由市财政局负责人签字,市直各部门报告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应当从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hczjkjk@163.com或以刻录光盘形式随纸质版报送。

市直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上报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1)。

(三)填报软件

各区市和各部门、单位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下发的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

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请登录威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下载,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观看相应操作视频,避免错填、漏填。

(四)其他事项

中央驻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按照中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不参加威海市编报工作。各区市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流程参照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如在软件填报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909016,0531-88909018进行咨询。

如在报告编报工作中有任何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反馈。

电 话:0631-5235610

邮箱:附件2:2017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威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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