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济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我县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县政府确定,孙耿街道艾元徵墓等11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本次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县重要的文化财富和人文资源,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管理,严格责任,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切实做好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附件:济阳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济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济阳政字〔2018〕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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