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深入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管委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
为扎实做好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持续推进工业绿动力向纵深发展,提高资源节约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特制定《日照市深入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
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1月8日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节能循环经济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以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着力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应用、燃煤小锅炉淘汰关停、太阳能集热系统应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生态日照建设持续推进。为进一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资源节约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开展好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行动,现就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五大战略,把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作为推动结构调整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针对燃煤锅炉及重点行业企业、领域,扎实有序开展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节约能源资源。坚持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力争到2021年,通过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比2016年,下同),能耗增量控制在215万吨以内(不含精品钢基地),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1%;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较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不含精品钢基地),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均提高到6%左右,推动全市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推动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速度推进。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工业绿动力”活动开展情况,学习典型,主要是全省开展比较好的淄博、临沂、德州、泰安等地市,抓紧研究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结合各自实际,借鉴成功经验,加强工作创新,从快从速推进,全力打造一批新旧动能转换的精品工程、亮点工程和“样板田”。
(二)因企制宜,突出重点,采取 “一事一议”、“一炉一册”等措施精准治理。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坚持“一事一议”,深入企业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实行“一线工作法”,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急办事宜,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给予特殊支持。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型号、不同用途的锅炉、窑炉等,坚持分类治理,组织企业逐台制定改造(替代)工作方案。
(三)从燃煤锅炉改造向建材、焦化等重点用煤行业拓展。持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建设一批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提高改造积极性,巩固推广效果。同时,紧紧围绕水泥、玻璃、石化、焦化等领域,全面摸清整治项目底数,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实施路径
(一)在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方面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凡新、改、扩建燃煤锅炉热源厂或燃煤锅炉的,优先采用煤粉和水煤浆等高效环保锅炉,严格执行能评、环评等规定。其他锅炉要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加快推进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加快实施配套管网建设,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电气源保障。按照《山东省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7﹞54号)要求,按期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开展直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
(二)在建材行业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水泥行业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全氧燃烧、变频调速等先进技术,鼓励对现有回转窑系统、粉磨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鼓励开发窑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利用一体化技术和成套装备,对生产线的颗粒物排放进行综合治理,推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废弃物。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落到实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水泥企业阶梯电价制度。到2020年,日照中联、莒县中联、彼那尼荣安、莒州水泥等4家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玻璃行业要大力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超白玻璃、光伏发电玻璃、屏显基板玻璃、航空和车用安全玻璃等高性能玻璃产品,加大低辐射镀膜玻璃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新建建筑的推广。到2020年,低辐射镀膜玻璃等高性能玻璃产品应用比例达到40%,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砖瓦行业要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或排放不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三)在钢铁和铸造行业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鼓励企业加大投入,从提高铁素资源利用效率、能源循环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和固体废弃物利用率等四个方面入手实施循环经济,构建“副产煤气回收及综合循环利用体系、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体系、固体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体系、环保治理及烟气脱硫副产品循环利用体系”等5大循环经济体系。优化高炉喷煤、风机节电、轧钢热装热送、高炉余压发电、高炉煤气回收等系统,提高节能效率。对水渣、钢渣进行超细粉加工,提高利用超细粉生产高档水泥等项目实施水平。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达到废气100%回收利用以及废渣全部再利用,建立循环型“绿色”钢铁企业。建设健全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安装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市平台联网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烧结工序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炼铁工序热风炉、轧钢工序热处理炉等工序要加强技术改造和监管,确保稳定达到《山东省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排放不达标的,实施停产治理。对全市所有冲天炉实施综合整治,2017年全部实施电炉改造,确保达到《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能进行电炉改造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实施关停淘汰。
(四)在焦化行业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在焦化行业积极推荐“能效领跑者”,树立行业标杆,提高焦化行业能效水平。加大对焦化生产过程中的备煤、炼焦、煤气净化、化产回收、热能利用等工序的专项治理,到2017年底,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水平,实现焦化生产全行业节能减排。严格控制焦炭产能,严把炼焦项目审批关,严禁净增炼焦产能,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实行公告企业动态调整管理。强力推进达标治理,各焦化企业要对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等标准和产业政策,筛选技术路线,制定治理措施和实施方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各焦化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环保管理基础资料,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污染管控,各焦化企业要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或排放不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五)从太阳能工业光热利用向太阳能光电利用和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拓展。要深度开发光伏发电、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提高新能源在工业领域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大力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有序推进生物质直燃和生物质气化发电,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畜牧养殖企业建设沼气发电装置。加快太阳能工业化利用,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在“煤改电”“煤改气”等工程中,将空气能、地热能与太阳能相结合,降低使用成本;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充分利用企业厂房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等建筑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电力负荷较大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积极争取现有相关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六)依托各类工业园区和城镇供汽(热),新建(改造)大吨位高效环保锅炉,替代原有分散燃煤小锅炉,形成分布式能源供应体系。鼓励专业热力公司集约化生产、管理,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进行预加热,降低燃煤消耗。加快推进煤粉锅炉、新型水煤浆锅炉等设计、研发和生产,推动锅炉制造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高效煤粉锅炉综合检测服务平台和行业技术中心建设,形成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高效煤粉监管体系,通过联合执法、联防联控、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煤粉源头管控和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和燃用不符合《山东省实施》细则》要求的劣质煤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煤粉储存经营场点,严厉查处销售劣质煤粉和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流通领域安全监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煤粉制造、配送、储存等环节进行集中管理,形成煤粉快速配送网络体系,避免长距离运输的安全隐患。
(七)实施化工行业清洁生产工程。在石油化工领域,提高石油炼制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操作,降低加工损失。以洁净煤、高硫石油焦替代燃料油(轻油),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和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重油乳化、加热炉富氧燃烧、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以炼油质量升级改造为契机,延伸产业链条,优先发展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优化提升现有设备、工艺水平,着力提高油品清洁度和外排污染物各项指标;在生物化工领域,重点扶持洁晶集团、金禾生化等企业,采用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改造提升生产系统,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型蒸发技术和设备,积极研制海洋糖类创新药物、生物医药和食品添加剂等高附加值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联动、政策研究、情况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问题意识,注重整体推进。深化政府各部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节能咨询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深入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主要抓手,各区县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理顺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将其纳入节能评价考核体系,进行广泛深入动员,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大对“工业绿动力”计划的支持。各区县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工业绿动力”计划的支持;研究出台相应政策,统筹安排节能资金,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完善差异化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企业和行业实际,实行分类扶持,精准定向调控;开展“绿色信贷”,加强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好省节能投资引导基金、世行亚行节能减排资金支持建设项目;发挥大型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形成多元投资、多点发力的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从组织领导、方案实施、工作进展、能源保障、市场管控、奖补政策、宣传引导、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督查检查。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抓好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指导焦化、造纸、水泥等行业年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8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强化技术支撑。在重点用煤领域,按照省里发布的《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鼓励企业运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依托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产学研联合攻关,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加强节能人才培养,重点引进一批高科技人才,着力培养一批领军人物和团队。
(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和节能宣传周、经验交流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宣传“工业绿动力”计划。重点抓好“工业绿动力”计划进企业、进社区,积极宣讲“少用煤、用好煤、保蓝天”和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的新理念、好政策。正确引导好社会舆论,从政策措施、典型经验、进展成效中选准切入点,搞好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努力构建全社会重视、关注推进工业绿动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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