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7年2 月3日决定任命:
张振忠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黄敬波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鲍峰、段连才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
张振忠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继祥辞去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爱军辞去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段连才辞去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洪旭辞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林树果辞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英川辞去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巩盛昌辞去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桂春辞去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鲍峰辞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万堂辞去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学军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邵汝卿辞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3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