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2017〕19号)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3个部分,共15条核心政策。

(一)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包括第(一)至(六)条内容,主要对科技型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发展,以及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认定给予支持。比如,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20万元支持。

(二)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第(七)至(十一)条内容,采取“事后补助”方式,主要对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申请、授权、维护发明专利,认定科技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获得科学技术奖给予支持。比如,对科技型企业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产品按1—2万元/件给予支持。

(三)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包括第(十二)至(十五)4条内容,主要是支持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引进和培育科技人才,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服务,营造鼓励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氛围。比如,支持种子基金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适时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为科学配置科技资源,特设立创新绩效激励、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发展服务和科技金融引导四大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的实施按照相应的科技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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