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文强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92、0001365、0001368、0001369、0001370、0001371、0001372、0001373、0001374、0001375、0001376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强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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